导航菜单
首页 > 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2022年  > 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(含同等学力)学位论文送审名单及送审要求的通知

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(含同等学力)学位论文送审名单及送审要求的通知

各学院(部)、研究生导师、预计2021年毕业研究生:

一、根据《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质量监控实施办法》(闽医大〔2016〕221号)规定及省外盲审抽签结果(首字母B,尾号为9)本次共有95位博士研究生、490位硕士研究生和119位同等学力的论文由研究生院双盲送审;625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(部)组织送审。(名单见附件1)

二、 学位论文送审要求:

(一)学位论文格式参照《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》(医大研院〔2015〕6号)。学位论文正文应包括引言、材料和方法、结果及讨论,学科、专业请严格按照《学科专业目录》填写(特别注意内外科需按照三级学科填写,5+3一体化学生专业参照研究领域填写)。

(二)送审论文包括论文封面(见附件3,学号必须填写)、目录、中文摘要、英文摘要、正文、综述,不得出现“致谢”部分的内容,全文不得出现研究生、指导教师、相关人员的姓名、单位名称和地址。

(三)学位论文双盲送审要求

1.送审时间安排

由研究生院双盲送审的研究生,经导师审核确认后,需于3月18日前,将经导师审定的电子论文送审版、查重版(查重版仅仅是删除了送审版中的“材料和方法”、“参考文献”和“综述”,其他内容是一致)的word和pdf格式文件及中文摘要(txt格式)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(测试)论文评阅管理模块(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)。学院于23日前做好审核。电子版材料名称务必按照附件4的要求命名。论文送审所涉及实验记录本(专硕提交病案记录本)等书面材料的也需于3月18日交至各学院(部)审核。

2.研究生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。

研究生院在收到经导师和学院(部)审核提交的材料后三天内在研究生院网页“学位工作”栏目及研究生管理系统(测试)公布检测结果。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论文将由研究生院直接将电子版论文送出盲审(不再接收论文替换);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论文由研究生院将检测报告反馈给各学院(部),学院(部)通知相关导师指导学生对论文进行修订,并公布检测结果后三天内在系统上重新提交修订后论文电子版。研究生院进行再次检测,研究生院将及时在官网上及系统上公布检测结果。通过检测的论文送出盲审;未通过检测的论文将不能参加双盲送审,学生延迟毕业。

3.申请免盲

依据《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》(闽医大〔2016〕220号)精神:硕士研究生在高等级刊物(SCI、EI、Medline、CSCD、CSSCI等收录)公开发表高质量的文章(文章为硕士学位论文的一部分)可以申请免于参加研究生院双盲送审,参加学院(部)送审。文章仅限于在读期间在正刊上发表的论著,其它如综述、病例报告、会议论文、增刊、特刊都不予认可,作者署名必须符合220号文件规定。申请免于参加研究生院双盲送审者,请于3月18日前,提交相关材料(附件7)到各学院(部),由学院(部)审核汇总后于3月2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。

需提交电子材料:《硕士生发表文章信息》;

需提交的纸质扫描材料:(1)硕士研究生(含5+3一体化)免于省外盲审申请表;(2)已正式刊出的文章;(3)如为国内杂志采用但未正式刊用的,提交盖章的用稿通知、版面费发票、清样(三者需俱全)。SCI文章已被期刊杂志录用为准,修稿状态不予认可。

(四)学位论文学院(部)组织送审要求

为加强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,各学院(部)应建立相应制度,逐步开展学位论文院级双盲评审工作。今年由各学院(部)送审的学位论文,各单位需组织不低于20%比例学位论文进行院级双盲送审。

学院(部)组织学位论文送审,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学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,也要开展多批次学位论文送审,尽可能的让学生按时毕业。论文送审时间由学院(部)自行安排。

附件.rar

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

2021年3月16日

相关推荐: